爱体育- 爱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2025)苏0509破265号苏州市彷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2026-01-24爱体育,爱体育官方网站,爱体育APP下载
2025年11月18日作出(2025)苏0509破申3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市彷艺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彷艺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09破26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勤勉尽职的调查、核实彷艺公司所欠债务,并形成债权表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对申报债权的审查工作,管理人组成债权审核组进行债权审查工作。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先由管理人派员指导填写相应资料,初步整理后形成申报档案,并将这些申报档案编号录入电脑,然后进入审查程序。审查程序分为四个步骤:
(一)初审律师从主体是否适格、证据的完整性及证明效力、诉讼时效、债权的性质等法律角度审查申报人的债权证据,遇到证据提交不全的情况,及时与申报人沟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证据;
(二)初审律师就申报的部分有疑问的债权向债权人核实,在申报人提交的证据全面充分的情况下,初审律师在查明事实后签署初审意见;
(三)债权审核组组长根据申报债权的基本情况、初审律师意见、证据核对意见,签署认定意见,并交管理人债权审核终审律师;
遇到疑难复杂的债权申报或与前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终审律师召集各组组长进行合议。经商讨形成一致意见后最终确认债权,因此,每一笔债权均经过严格审查才能最终确认。
在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通过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彷艺公司的涉诉案件。2025年11月25日,管理人向已知债权人邮寄破产裁定书、决定书、债权申报材料等法律文书。
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0日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对彷艺公司破产清算及债权申报进行公告,并于同日将彷艺公司的债权申报材料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根据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审查,并于2026年1月18日编制《苏州市彷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
截至2026年1月18日,有3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572652.67元。
2025年11月28日,管理人前往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吴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调查,彷艺公司现已无人参保,但存在欠缴社保、医保费用。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盛泽税务分局已代为申报债权。
2025年11月28日,管理人前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吴江分中心调查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经调查,彷艺公司未开户。
2025年11月28日,管理人至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彷艺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彷艺公司有1起劳动争议案件,案号为吴江劳人仲案字[2020]第1173号。经管理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查询到该仲裁案件的执行案件。管理人于2026年1月15日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在电话中反馈涉案金额已全部履行完毕。
综合上述情况,截至2026年1月15日,根据管理人调查的材料,彷艺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管理人已于2025年1月15日将彷艺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的情况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现处在异议期内。
2025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盛泽税务分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412元,其中城镇垃圾处理费552元、税务部门罚没收入860元,故彷艺公司存在税收债权552元、劣后债权860元。
2025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盛泽税务分局代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市吴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社保欠费26354.12及滞纳金9878.38元、医保欠费12552.5元及滞纳金6840.19元,故彷艺公司存在社保债权38906.62元、普通债权16718.57元。
截至2026年1月18日,共有2名普通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515615.48元。
经过审查,管理人认定2名普通债权人的债权,认定的普通债权总额为506299.28元;不予认定普通债权金额为9316.2元。
不予认定债权原因:债权人苏州健阳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迟延履行期间利息9316.2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当支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指南(修订版)》第七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综合上述情况,管理人目前认定债权总额563336.47元,其中认定职工债权为0元;社保债权为38906.62元;税收债权为552元,普通债权为523017.85元、劣后债权86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彷艺公司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未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如债权人、债务人对《苏州市彷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的,请在会后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予以复核并书面答复,异议人对管理人作出复核结果不服或管理人未答复,可在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应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关系。如果债权人、债务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提出异议或诉讼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债权确认裁定。
自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在吴江区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管理人团队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本着对全体债权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审查每一笔申报的债权,以确保经审查确认的每一笔债权均合法真实、有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今后,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工作,努力维护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各位债权人能继续对管理人的工作给予理解及支持。
下面请各位债权人审核手中的《苏州市彷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谢谢大家!


